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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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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03/1/22 |
「機構同意人體研究/人體試驗證明書」核發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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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保障人體研究參與者的權益與安全,凡於2014年2月1日後申請執行人體研究計畫,需取得以下二份證明文件,才可以於本院執行人體研究案件:
(一)第一份文件:「同意臨床試驗證明書」(IRB核准函)
(二)第二份文件:「機構同意人體研究/人體試驗證明書」
二、「機構同意人體研究/人體試驗證明書」核發流程,詳如附件。
三、受試者保護辦公室(OHSP)審核通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計劃研究團隊人員,並附上「機構同意人體研究/人體試驗證明書」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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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機構同意人體研究人體試驗證明書核發流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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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更新日期:
1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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