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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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4.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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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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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全血檢體於室溫4小時內傳送;
(B)院外傳送:全血檢體4小時內送達以室溫傳送,若無法於4小時內送達,請分離血漿以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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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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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嚴重溶血(≧4+)、嚴重脂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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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可儲存4小時;
(B)血漿:分離血漿於室溫可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7天,於-20℃以下可儲存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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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操作日:檢體離心後,儲存於室溫,8小時內上機。
(B)非操作日:檢體離心後,儲存於2℃~8℃至操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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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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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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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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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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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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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螢光酵素免疫分析法(Fluorescence enzyme immunoassay, F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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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0.35 kUA/L(Class 0);參考值備註:0.35~0.69 kUA/L(Class I)、0.70~3.49 kUA/L(Class II)、3.50~17.49 kUA/L(Class III)、17.5~52.49 kUA/L(Class IV)、52.5~99.99 kUA/L(Class V)、≧100 kUA/L(Class 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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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分析特異性過敏原IgE之濃度,協助診斷IgE媒介之過敏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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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過敏性疾病大約佔全世界人口30%。過敏反應主要分為四型,其中過敏原引起主要為第一型過敏反應,為外因性氣喘、花粉熱或異位性濕疹的病人,當第一次接觸過敏原,症狀會立即發作,免疫系統會產生對應過敏原之過敏原特異性IgE抗體,其會循環於血液中並接合於mast cell上,當第二次接觸相同過敏原時,會使mast cell產生去顆粒作用,使細胞內之發炎性物質,例如:histamine、serotonin等,釋放至細胞外,造成流鼻水、打噴嚏等臨床症狀產生,嚴重者甚至產生休克。可藉由檢測血液中之引起過敏相關之特異性抗體IgE(如花粉、動物毛屑、塵?及家塵等),此可輔助了解引起過敏之過敏原種類,仍需配合其它臨床證據一起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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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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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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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Allergen specific IgE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AL-D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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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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