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
(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
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全血檢體4小時內傳送(建議採檢後2小時內送檢);
(B)院外傳送:分離或分裝血漿/血清,以冷藏方式傳送。
|
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
(2)特殊退件條件:
嚴重溶血(溶血≧4+)
|
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可儲存4小時。
(B)血漿/血清:於室溫(20~25℃)可儲存11天,於4~8℃可穩定2個月。
|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上機,血清或血漿儲存於室溫(20~25℃);
(B)無法於8小時內上機,血清或血漿儲存於4~8℃。
|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
|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
7.受理時間 |
24小時
|
8.報告時效 |
(1)急件(RC單):40分鐘;(2)非急件(BI單):24小時。
|
9.檢驗方法 |
免疫比濁法(Immunoturbidimetric assay)
|
10.生物參考區間 |
Recommended Cardiac risk assessment categories: Low risk<0.10 mg/dL; Average risk 0.10~0.30 mg/dL; High risk>0.30 mg/dL.
|
11.適應症 |
定量人體血液中低濃度C反應蛋白(CRP)的濃度,協助心血管疾病風險評估。
|
12.臨床意義 |
C-反應蛋白(C reactive protein, CRP)是一種急性期反應蛋白,一般血液中CRP濃度檢測可協助評估感染、組織損傷、炎症性疾病和相關疾病,若使用更低偵測極限之高敏感度CRP(high sensitive CRP, hs-CRP),可協助評估心血管疾病風險,因此又被稱為Cardiac CRP (心臟型C反應蛋白),可作為穩定型冠脈疾病或急性冠脈綜合症復發病人之預後評估的獨立標記。
健康成人的典型CRP濃度(依據個體會有差異)為<0.1 mg/dL,在無症狀病人CRP值稍高時,可能增加冠狀動脈心臟疾病的風險;住院病人CRP濃度>0.3 mg /dL時,預測可能發生心肌梗塞風險。依據平均CRP濃度所建議的相對風險分級:<0.1 mg/dL屬低風險、平均風險0.1~0.3 mg/dL、高風險>0.3 mg/dL。對於心臟風險分析,必須搭配其他心臟疾病的專一性檢驗,例如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和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當使用hs-CRP於心血管風險評估時,若CRP濃度>1.0 mg/dL,則應評估是否其他非心血管因素造成,因此當病人有感染、全身發炎症狀或創傷跡象時,不應利用hs-CRP檢測結果進行任何心血管風險評估。
美國心臟協會(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AHA)建議,對於沒有感染或急性疾病的病人以hs-CRP評估心血管風險時,最好間隔兩週重複檢測hs-CRP,計算其平均值濃度。除了cardiac Troponin外,hsCRP被認為是第IIa型急性冠狀動脈綜合症之生物標記之一;建議評估心血管風險時應合併其他檢驗(如LDL-c、Triglycerides、Apo B等)或其他檢查結果,一併評估。
|
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
14.其他 |
無
|
15.資料來源 |
Cardiac CRP(hsCRP)標準檢驗程序(6860-SIP-BI-CRP)
|
16.生效日期 |
202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