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
(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建議早晨空腹採檢,不同時間採檢變異可能達30%以上。
|
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全血檢體以常溫(15~30℃)傳送(建議2小時內送檢)。
(B)院外傳送:將全血檢體離心後分離血漿,以2~8℃傳送。
|
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
(2)特殊退件條件:
輕度溶血(溶血≧1+)
|
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常溫(15~30℃)可儲存4小時,但建議採檢後2小時內分離血清或血漿。
(B)血漿:於室溫(22~26℃)可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48小時,超過48小時需儲存於-15~-20℃。
|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上機,血清或血漿儲存於室溫(15~30℃);
(B)無法於8小時內上機,血清或血漿儲存於2~8℃。
|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
7.受理時間 |
24小時
|
8.報告時效 |
(1)急診及病房:4小時;
(2)門診:24小時。
|
9.檢驗方法 |
呈色法(TPTZ [2,4,6-Tri-(2-pyridyl)-5-triazine])
|
10.生物參考區間 |
50-212 μg/dL
|
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或Heparinized血漿中鐵的濃度,協助貧血之診斷及治療。
|
12.臨床意義 |
鐵(非血紅素)檢測用在診斷如缺鐵貧血、血色素沉著症(一種與廣泛存有兩個鐵色素的組織相關疾病,含鐵血黃素和脂褐素,其特徵在皮膚的色素沉澱),和慢性腎臟病。轉鐵蛋白使是血清中主要攜帶鐵離子的蛋白。
|
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
14.其他 |
無
|
15.資料來源 |
FE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BI-FE)
|
16.生效日期 |
2024/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