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得用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及04號EDTA紫頭管替代;體液/66號白頭塑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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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體液檢體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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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抽血時,建議空腹至少8小時;檢體收集和儲存所用設備應避免甘油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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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全血於採檢後4小時內(建議2小時)室溫傳送;體液於採檢後2小時內常溫傳送。
(B)院外傳送:分離或分裝血漿;體液於採檢後離心分離上清液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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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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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嚴重溶血(溶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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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可儲存4小時,但建議採檢後2小時內分離血漿。
(B)血漿:於室溫可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7天,於-20℃以下可儲存三個月。
(C)體液:於室溫可儲存2小時,於2~8℃可儲存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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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血漿:於8小時內上機,儲存於室溫;若無法於8小時內上機,儲存於2~8℃,48小時內完成檢測,否則需冷凍於-20℃以下。
(B)體液:收件後立即上機,若無法立即上機,於2~8℃ 24小時內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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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冰箱儲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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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血液檢體2天、體液檢體24小時,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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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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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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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急診或住院:4小時;
(2)門診: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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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時間終點反應法(Timed-endpoint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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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血液:<150 mg/dL;檢驗備註:Borderline high_150-199 mg/dL;High_200–499 mg/dL;Very high_>500 mg/dL。
(2)體液:
Chylous effusion:≧110 mg/dL
Pseudochylous effusion:<50 mg/dL
50-110 mg/dL:equivo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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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血漿中的三酸甘油脂濃度,協助臨床診斷代謝相關疾病。體液中三酸甘油脂濃度定量可協助區分乳糜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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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三酸甘油脂是自然界中脂肪的主要成分,主要功能是提供細胞的能量來源。三酸甘油脂的測定用於糖尿病、腎病、肝阻塞和其他涉及脂類代謝的疾病或者各種內分泌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三酸甘油脂分析在臨床上用於幫助分類各種遺傳性和代謝性脂蛋白失調,以及評估動脈粥樣硬化和冠心病的危險因素。
測量三酸甘油脂的測量是用來診斷和治療有糖尿病、腎臟疾病、肝阻塞、與脂肪代謝有關的疾病、各種不同的內分泌失調。
體液檢體檢測三酸甘油脂可協助區分乳糜液。體液檢體檢測有助於區分乳糜積液(chylous effusion)和假性乳糜積液(pseudochylous effusion),乳糜由乳糜微粒和高濃度的三酸甘油脂組成,滲出液通常呈乳白色和渾濁,乳糜積液(chylous effusion)定義為由於乳糜從胸膜導尿管或其主要部位之一漏出而引起的漿液在漿液腔中的積聚。
外傷可能由創傷破壞引起,因腫瘤或纖維化或肝硬化而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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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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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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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Triglyceride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BI-T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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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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