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
 
Q W E R T Y U I O P
A S D F G H J K L
Z X C V B N M
首頁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醫學科網站 檢驗通告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MDMA screening
檢驗收費碼 FDPMDM 健保碼(點數) 10810B(25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尿液/ 21號10 mL尖底管
(2)建議採檢量:尿液10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以室溫條件傳送。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檢體量不足1 mL、添加任何物質導致檢體稀釋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於室溫可儲存4小時,於2~8℃可儲存24小時,於-20℃以下可儲存超過24小時。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原始檢體送代檢中心,不保存。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陽性結果建議應進一步以氣相層析質譜儀分析法(GC-MS)確認。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4天
9.檢驗方法 酵素多重免疫分析方法(Enzyme Multiple Immunoassay Test, EMIT),Dimension EXL,SIEMENS
10.生物參考區間 Negative; 檢驗備註: 判定閾值:500 ng/mL (1)陽性結果代表尿液中疑似含有MDMA濃度相當或高於判定閾值500 ng/mL﹔陽性結果應進一步以氣相層析質譜儀分析法(GC-MS)確認。 (2)陰性結果代表尿液中不含MDMA或MDMA濃度小於判定閾值500 ng/mL。 (3)本篩檢結果僅適用於醫療用途(例如治療);未經確認之陽性結果不可作為非醫療用途(如求職或法律用途)。
11.適應症 定性篩檢尿液中是否存在MDMA(搖頭丸)

12.臨床意義

搖頭丸是中樞神經系統的刺激物質,具有安非他命的興奮作用及三甲氧苯乙胺(Mescaline)之迷幻作用。口服後會有愉悅、多話、情緒及活動亢奮的行為特徵。使用後與安非他命及古柯鹼有相似的副作用如精神症狀如混淆不清、抑鬱、睡眠問題、渴求藥物、嚴重焦慮、在使用期間或數週後會產生誇大妄想等,而生理症狀有食慾不振、心跳加速、精力旺盛、運動過度、肌肉緊張、不隨意牙關緊閉、噁心、嘔吐、視力模糊、眼球快速轉動、軟弱無力、寒顫或流汗、疲倦及失眠等。而中毒症狀包括體溫過高、脫水、低血鈉、急性高血壓、心律不整、凝血障礙、橫紋肌溶解及急性腎衰竭等症狀,嚴重者可能導致死亡。由於中樞神經抑制能力減弱,及易產生不會受傷害的幻想,濫用者往往對行為能力的安全性掉以輕心而易造成意外。搖頭丸主要經口服進入人體,經由消化道吸收,然後在肝臟失去活性,或以原形由尿液排出。這些排除模式相對重要,因尿液酸鹼值而定。MDMA在服用後約20~60分鐘開始作用,作用通常持續4~6小時,在正常情況下,MDMA可於24~72小時在尿液中測到其存在。當檢測結果為陰性表示無待測藥物之存在,若檢測結果高於篩檢閾值(cutoff 500 ng/mL)表示可能有待測藥物之存在。
13.執行組別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8)
14.其他 委託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代檢
15.資料來源 MDMA screening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DP-MDM)
16.生效日期 2024/9/1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無標題文件
網站瀏覽人數:3905600   線上人數: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