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tube)
|
(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依醫囑指定時間採檢;建議採檢時間為最低濃度(Trough):下次給藥前,最高濃度(Peak):間歇滴注:給藥後1hr抽或口服4-6hrs後抽或持續滴注:第一次給藥後8hr,然後每24hr內均可抽。
|
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全血檢體於常溫4小時內傳送(建議2小時內傳送);
(B)院外傳送:採檢後,離心分離或分裝血漿,以2~8℃傳送。
|
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
(2)特殊退件條件:
未依醫囑指定時間採檢
|
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儲存4小時(建議2小時內傳送)。
(B)血漿:於室溫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48小時;超過48小時請儲存於-20°C以下(冷凍檢體只能解凍一次)。
|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8小時內完成上機:儲存於室溫;
(B)無法於8小時內檢驗,分離血漿儲存於2~8℃。
|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符合用藥及指定採檢時間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者。
|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
7.受理時間 |
24小時
|
8.報告時效 |
(1)急診或病房急件(RD單):40分鐘
(2)門診等候報告(RD.DP單):50分鐘發報告
(3)非急件或門診非等候檢體8:00~12:00簽收者(DP單):4小時;其他時段:2小時。
|
9.檢驗方法 |
同質性的酵素免疫分析法(Homogenous enzyme immunoassay method)
|
10.生物參考區間 |
5.0~20.0 μg/mL(therapeutic range);
備註:
Children:5.0~15.0 μg/mL;Adults:10.0~20.0μg/mL
|
11.適應症 |
定量血漿中Theophylline之濃度作為臨床治療藥物Theophylline血中藥物濃度監控之依據。
|
12.臨床意義 |
茶鹼是一抗氣喘藥物,比起劑量其作用與血清中的濃度更為相關。而嚴重的茶鹼毒性作用與血清的濃度相關但不常顯現出症狀,監測茶鹼的濃度可以避免嚴重的毒性作用。
當茶鹼做為治療急性症狀時,監測血清濃度可幫助醫師調正給藥計畫以補償病患對茶鹼的清除率。對氣喘及其他氣管疾病的慢性治療也同樣的需要個人化的茶鹼劑量以維持血清中治療濃度。一般而言,茶鹼的劑量在快速成長的孩童體內可維持6個月,在其他病患體內可維持12個月。藥物使用的改變、藥物清除率改變時可能會需要測量血清茶鹼的濃度。
過去用來監測血清中茶鹼濃度的方法包含氣液層析法、高效能液態層析法及免疫分析法。
|
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
14.其他 |
建議採檢時間:(藥劑部提供:Clinical pharmacokinetics 4th ed 2008.)
(1) Peak:
(A)間歇滴注:給藥後1 hr抽
(B)持續滴注:開始持續給藥後8 hr,然後每24 hr內均可抽。
(C)持續釋放錠:口服4-6 hrs後抽。
(D)非穩定狀態下為確定療效:給予負載劑量後30 min抽。
(2) Trough:下次給藥前抽
|
15.資料來源 |
Theophylline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DP-THE)
|
16.生效日期 |
2023/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