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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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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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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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採檢後8小時內全血,以常溫傳送。
(B)院外傳送:採檢後,離心分離或分裝血清,以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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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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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嚴重溶血(溶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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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15-30℃)可保存8小時
(B)血漿:於室溫(15-30℃)可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24小時,超過24小時,必須分裝冷凍儲存於-20℃以下儲存(不可重複冷凍解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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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收件後8小時內檢測,儲存於室溫。
(B)若無法8小時內檢測,分離血漿儲存於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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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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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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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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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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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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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競爭結合免疫酵素分析法(competitive binding immunoenzymatic as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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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6.09~12.23 μg/dL;
※報告備註:Reference range, for adult use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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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偵測人類血清或血漿中總四碘甲狀腺素(Thyroxine,T4)的含量,協助診斷及確認甲狀腺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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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T4和T3用來調節正常的生長和發育。它們維持體溫、刺激熱能產生以及影響所有碳水化合物的代謝和部分脂肪和維生素的代謝。在胎兒和新生兒的生長過程中也需要甲狀腺荷爾蒙。
甲狀腺素像T4,是常在人類血清中偵測的項目,偵測包含結合型及游離型的T4。它通常用於單獨檢查甲狀腺功能或與其他甲狀腺檢測一起合併使用。在結合沒有不正常的情況之下,測量總四碘甲狀腺素可以可信地反映甲狀腺的狀態。然而,甲狀腺素結合蛋白(thyroxine-binding proteins, TBP)的改變會影響總四碘甲狀腺素的濃度,但不會改變未結合甲狀腺素的濃度。因此,T4的量可能會隨著TBG (thyroxine- binding globulin)的濃度增加而升高,例如懷孕、服用口服避孕藥或雌激素、先天性TBG增加、膽道性肝硬化(biliary cirrhosis)或感染性或慢性活動性肝炎。反之,當TBG的濃度減少時,例如腎病症候群、雄性素治療、糖皮質類固醇(glucocorticoid)治療、嚴重的全身性疾病或先天性TBG減少等,T4可能便會減少。新生兒血清中的TBG濃度較高,所以新生兒和嬰兒血清中的T4量比正常成年人的值高。
臨床上測定T4的重要性,是在於診斷和確認甲狀腺疾病。升高的總T4濃度會發生在格雷氏疾病(Graves’ disease)、亞急性甲狀腺炎、毒性甲狀腺結或繼發性(垂體性)甲狀腺亢進中。相反地,在初發性甲狀腺疾病如Hashimoto’s疾病、新生兒甲狀腺低下,或是下丘腦-垂體缺陷所導致的繼發性甲狀腺低下中,常見到T4濃度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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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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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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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T4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EN-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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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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