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A)血液/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
(B)尿液/66號白頭塑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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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A)血液檢體--全血3.5 mL;
(B)尿液檢體—尿液3 mL,白頭塑膠管約五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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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A)收費代碼FBICLU檢體為24小時尿液,請到173診或檢驗醫學部中央實驗室領取24小時尿液收集容器。
(B)收集24小時尿液期間,留存之尿液應放置於2~25℃,當室溫高於25℃時,建議儲存於冰箱冷藏區或是收集容器周圍放置冰塊或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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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採檢後2小時內全血,以常溫傳送。
(B)院外傳送:採檢後,離心分離或分裝血漿,以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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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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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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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可儲存4小時,但建議採檢後2小時內分離血漿。
(B)血漿:2~25℃可穩定7天。
(C)尿液:於2~25℃,可穩定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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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血漿:儲存於2~25℃可穩定7天。
(B)尿液採集後保存於2~25℃,可穩定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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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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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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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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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CC單於非中華院區實驗室操作時間,檢體送回總院檢驗醫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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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急診或病房急件(RC單):40分鐘
(2)門診等候報告:50分鐘
(3)病房一般件(BI單):4小時
(4)門診一般件:24小時
(5)CC單:1小時(中華院區受理時段),4小時(轉送總院檢驗醫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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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離子選擇電極法 (IS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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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Serum or Plasma:101-109 mmol/L
(2)Urine:110-250 mmol/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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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血漿、尿液或腦脊髓液中氯的濃度,協助診斷和治療電解質和代謝異常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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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氯的測量是用來診斷和治療電解質和代謝異常疾病,例如囊纖維化(Cystic Fibrosis)和糖尿病性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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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 (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CC單:中華院區臨床服務組(04-7238595轉2162(中華院區受理時段)) 或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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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CC單不受理代檢
中華院區生化儀器量測不確定度 (1)106.5 mmol/L: 105.4~107.6 mmol/L, (2)96.5 mmol/L: 95.7~97.3 mmol/L, (3)87.1 mmol/L: 86.4~87.8 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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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Chloride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BI-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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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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