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得以06號灰頭管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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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2.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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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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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灰頭管採檢後8小時內送檢,若為綠頭管全血檢體,採檢後2小時內傳送。
(B)院外傳送:灰頭管檢體直接送檢,綠頭管檢體需分裝或分離血漿,皆以冷藏方式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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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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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未依據指定時間抽血、嚴重溶血(溶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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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綠頭管分裝或分離血漿:於室溫(15~25℃)可儲存8小時,2~8℃可儲存72小時。
(B)灰頭管檢體:於室溫(15~25℃)可儲存7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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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上機:血漿儲存於室溫(15~25℃)。
(B)無法於8小時內上機:血漿儲存於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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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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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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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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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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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急診或病房急件:40分鐘;
(2)門診等候報告:50分鐘;
(4)門診一般件: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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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Hexokinase-UV/NAD (End re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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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40 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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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1)定量血清或血漿葡萄糖濃度,協助糖尿病患者之診斷及治療監控;
(2)本檢驗醫令限開刀前病人之高血糖症(hyperglycemia)篩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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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血液中主要的醣類為葡萄糖(Glucose),Glucose為人體主要能量來源,進行代謝於肝臟、肌肉中,有些細胞也有自行代謝的功能。所以一般所指的血糖即指Glucose葡萄糖的測量是用來診斷和治療碳水化合物代謝異常,包括糖尿病、新生兒的低血糖症、原發性的低血糖症和胰島細胞癌。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指引說明空腹血漿血糖大於126 mg/dL可作為糖尿病之診斷。
新生兒肝醣存量較少,且腎上腺未成熟,因此血糖濃度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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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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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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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Glucose(Blood)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BI-G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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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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