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檢體/採檢容器:Blood/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得用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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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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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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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採檢後全血檢體以常溫(15~30℃)傳送;
(B)院外傳送:採檢後,離心分離或分裝血清,以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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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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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嚴重溶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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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常溫,可儲存8時。
(B)血清:於常溫,可儲存8時;於2~8℃,可儲存48小時,若超過48小時,需分裝血清儲存於-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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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上機檢測,儲存於室溫(15~25℃)。
(B)無法於8小時內上機檢測,儲存於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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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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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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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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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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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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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雙向免疫酵素冷光分析法(two-site immunoenzymatic assay, sandwich),Beckman Coul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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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97.6%健康女性為≦35.0 U/mL;100%健康男性為≦35.0 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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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偵測人類血清與血漿中CA 125抗原的含量,協助卵巢癌之治療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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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血清中CA 125抗原的量可用來幫助監控上皮卵巢癌病人治療的反應。CA 125抗原的量若持續升高可能與疾病的進程有關。CA 125抗原的量若持續升高表示對於治療的反應很差,而CA 125抗原的量下降可能表示對於治療有正向的反應。CA 125抗原的量在許多上皮卵巢癌的病人體內都會上升,而在其他非上皮卵巢癌的疾病中,也有可能會上升,包括其他良性或惡性的卵巢疾病例如子宮內膜異位、肺癌、或是非癌症狀況例如懷孕。
CA 125檢測結果會因試劑廠商之檢測方法和試劑特異性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不同廠商檢測方法的檢測結果不可互換使用。目前本院使用的檢測試劑為Beckman Coulter Access OV Monitor試劑套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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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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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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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CA 125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SI-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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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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