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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90年11月21日公佈之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一章
第二條第二節規定:「衛生主管機關主管身心障礙者之鑑
定、醫療復健、早期醫療、健康保健與醫療復健輔具之研
究發展等相關事宜之規劃及辦理」,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署
推展﹝身心障礙醫療復健輔具研究發展中心﹞,加強對身
心障礙者之照顧,本院依循耶穌基督救世博愛、服務世人
與貢獻之精神,配合本院之醫療、服務、教育、研究、傳
道五大願景,於民國94年9月設置﹝醫療復健輔具研發中
心﹞。結合相關專業人士及教育、醫療、社福機構,以病
人為中心,提供完整性、多元化、本土化之醫療復健輔具
服務、推廣與研發,以為大彰化地區,甚至台中、雲林、
嘉義地區身心障礙者同胞盡一份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