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901121日公佈之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一章
       第二條第二節規定:「衛生主管機關主管身心障礙者之鑑
       定、醫療復健、早期醫療、健康保健與醫療復健輔具之研
       究發展等相關事宜之規劃及辦理」,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署
       推展﹝身心障礙醫療復健輔具研究發展中心﹞,加強對身
       心障礙者之照顧,本院依循耶穌基督救世博愛、服務世人
       與貢獻之精神,配合本院之醫療、服務、教育、研究、傳
       道五大願景,於民國949月設置﹝醫療復健輔具研發中
       心﹞。結合相關專業人士及教育、醫療、社福機構,以病
       人為中心,提供完整性、多元化、本土化之醫療復健輔具
       服務、推廣與研發,以為大彰化地區,甚至台中、雲林、
       嘉義地區身心障礙者同胞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