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3號綠頭管或12號微量綠頭管(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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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03號綠頭管)或0.5 mL(12號微量綠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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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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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應避免陽光直接照射);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全血檢體2小時內傳送;
(B)院外傳送:請分離血漿或血清以冷藏、避光傳送,於48小時內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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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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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嚴重溶血(溶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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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常溫(15~30℃)可儲存8小時,於2~8℃冰箱可儲存8小時。
(B)血清/血漿:避光的情形下,於2~8℃可儲存3天,於-20℃以下可儲存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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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全血:收件後應儘速完成離心上機檢測,否則應避光儲存。
(B)血清/血漿: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72小時,於-20℃以下可儲存3個月。
*說明:Bilirubin對光線敏感,檢體建議避光儲存(在直接光照射下,每小時下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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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冰箱儲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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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4小時,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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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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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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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急診或病房急件(RC單):40分鐘;
(2)門診等候報告:50分鐘;
(3)病房一般件(BI單):4小時;
(4)門診一般件: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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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呈色法 (Diazo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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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0.3~1.0 mg/dL;Neonatal bilirubin:Cutoff:15 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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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或血漿中的總膽紅素的濃度,協助診斷和治療肝臟及溶血性性疾病。於新生兒協助判定新生兒黃疸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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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總膽紅素是正常和異常的紅血球在破壞過程中所形成的有機化合物之一。總膽紅素的檢測有助於肝臟、溶血性、血液與肝炎等代謝性疾病的診斷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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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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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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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Bilirubin-T 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BI-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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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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