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尿液/66號白頭塑膠管,得用21號10 mL尖底管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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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尿液6.0 mL尿液(2支白頭塑膠管五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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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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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尿液檢體以室溫傳送;
(B)院外傳送:尿液檢體以室溫(7天內)或2~8℃(30天內)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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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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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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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於室溫可儲存4小時;
(B)於2~8℃可儲存30天;超過30天儲存於-20°C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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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收件後可立即操作,存放於室溫;
(B)收件後無法立即操作,儲存於2~8℃可穩定30天;超過30天儲存於-20°C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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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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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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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此檢測僅提供初步篩檢結果,若檢測結果為陽性時,必須使用氣相色譜/質譜法(GC/MS)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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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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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急診或病房急件:40分鐘;
(2)門診等候報告:50分鐘;
(3)非急件或門診非等候檢體8:00~12:00簽收者4小時;其他時段: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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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同質性的酵素免疫法分析(Homogenous enzyme immunoassay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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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Neg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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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性篩檢尿液中是否存在Benzodiazep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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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Benzodiazepines構成一組多用途且開立廣泛的中樞神經抑制劑,具有抗焦慮、鎮靜、肌肉鬆弛以及抗痙攣的活性。Benzodiazepines結構包括chlordiazepoxide(氯二氮平)、diazepam(地西泮)、oxazepam(?沙西泮)、flurazepam(氟西泮)和nitrazepam(硝西泮)。結構不同之benzodiazepines代謝速率不同,鎮靜效果因而有差異。通常以口服方式用藥且由肝臟代謝,部分benzodiazepines代謝物具活性,其對中樞神經系統之作用與alcohol類似。臨床上大受歡迎的原因可歸因於治標指標(therapeutic index)的安全範圍很廣、嚴重副作用最少以及造成生理依賴性的可能性低。單獨服用,甚至增加劑量都不會導致嚴重的中樞神經抑制及時間延長。
此檢測可檢測人尿液中的Benzodiazepines類藥物及其代謝物,以閾值200 ng/mL判定陰性或陽性報告。若篩檢結果為陽性時,建議須進行確認試驗,如氣相色譜/質譜法(GC/MS)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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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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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1)臨界值 200 ng/mL;
(2)陰性(< 200 ng/mL)表示沒有或濃度低於200 n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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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Benzodiazepines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DP-B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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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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