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A)血液/61號紫標籤深藍頭管(2支);
(B)尿液/64號15 mL無重金屬殘留離心管
|
(2)建議採檢量:全血3 mL或隨機尿液10 mL
|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工作場所採集檢體時,應於採檢前先脫掉工作服,避免環境物質汙染檢體。
高濃度gadolinium及iodine已知會影響大部分的元素,假如有使用gadolinium或iodine顯影劑,建議過4天後,再留尿液作檢測。
|
2.檢體傳送要求 |
(1)血液檢體:以人工傳送或氣送方式送檢;
(2)尿液檢體:以人工傳送或氣送方式送檢。
|
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
(2)特殊退件條件:
稀釋尿液(尿液creatinine<20 mg/dL
|
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儲存24小時,於2~8℃可儲存8天。
(B)尿液檢體於室溫儲存24小時,於2~8℃可儲存10天。
|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原始檢體送代檢中心,不保存
|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委外代檢項目不適用
|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
7.受理時間 |
24小時
|
8.報告時效 |
10天
|
9.檢驗方法 |
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l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mass spectrometry, ICP-MS)
|
10.生物參考區間 |
(1)血液<20 μg/L,
參考值備註說明:特殊健檢管理分級建議指引之異常結果為血中汞濃度≧100 μg/L;
(2)尿液≦10 μg/L
參考值備註說明:特殊健檢管理分級建議指引之異常結果為尿中汞濃度≧35 μg/g CRE。
|
11.適應症 |
定量血中總汞量可協助評估急性汞中毒;定量尿中總汞量,協助慢性汞中毒之評估。
|
12.臨床意義 |
汞俗稱水銀,為人體非必需元素。金屬汞不易由腸胃吸收,汞蒸氣可經呼吸道大量吸收。汞在紅血球和其他組織會氧化成離子,易堆積於腎臟。少量被吸收的金屬汞及有機汞會通過血腦障壁進入腦部積存。體內汞主要是經由腎臟排出體外,但甲基汞主要由糞便排出。
金屬汞、無機二價汞(一價汞是不溶解,不易被吸收)和甲基汞對人體都有傷害性,對生物毒害最大者為甲基汞,其次依序為汞蒸氣、無機汞和其他有機汞。
甲基汞是一種短鏈烷基汞,易溶於脂肪,故易滲入細胞當中;甲基汞與-SH基的親和力極強,結合後會抑制體內許多酵素的活性,故其毒性比可溶性的無機汞高。自然界中的汞,常經由食物鏈進入人體,特別是魚體內常會堆積甲基汞。
血液中的汞大於350 ug/L則具有毒性;尿中排出量24小時超過0.3mg,表示有中毒的可能。
急性中毒:食入汞鹽會造成金屬性味道、口渴、劇烈腹痛、嘔吐、與血瀉、尿排出量減少或停止,因尿毒症而死亡。吸入高濃度汞蒸氣(>100mg/m3),在1-2天發生口炎、流涎、金屬性味道、腹瀉、肺炎、腎損傷、腎衰竭。食入有機汞或烷基汞化合物,會傷害中樞神經系統有運動失調、舞蹈症、手足徐動症、震顫、與驚厥等症狀。
慢性中毒:長期攝入汞鹽或有機汞化合物可產生蕁?疹,進而發生濕性皮膚炎、口炎、流涎、腹瀉、貧血、白血球減少、肝損傷、腎損傷至腎衰竭、無尿。長期吸入汞蒸氣、粉塵或有機汞蒸氣,或皮膚接觸汞或汞化合物,造成汞中毒,症狀有震顫、口炎、流涎、腹瀉、牙齒鬆動、牙齦出血現藍線、四肢痛及麻木、腎炎、腹瀉、焦慮、頭痛、食慾不振、精神抑鬱、幻覺、與精神崩潰。
|
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8)
|
14.其他 |
委託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代檢
|
15.資料來源 |
Mercury (Hg)標準檢驗程序
|
16.生效日期 |
2022/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