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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醫學科網站 檢驗通告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Anti-TSH receptor Ab
檢驗收費碼 FENTBI 健保碼(點數) 12121B(36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是 ,代檢費用請洽轉介中心(聯絡電話:04-7238595轉3171)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
(2)建議採檢量:全血3.5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全血檢體於室溫7小時內傳送; (B)院外傳送:分離或分裝血清或血漿,以2~8℃傳送。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溶血檢體(≧3+)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20~25℃)可儲存7小時 (B)血清:於2~8℃可儲存6天,於-15℃~-25℃以下可儲存12個月。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7小時上機檢驗,儲存於室溫(20~25℃)。 (B)無法於7小時上機檢驗,儲存於2~8℃。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 2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8天
9.檢驗方法 電子化學冷光免疫分析法(Electrochemiluminescence immunoassay, ECLIA)
10.生物參考區間 (1)Healthy population: 1.22 IU/L(97.5th percentile); (2)Cutoff for Grave’s disease: 1.75 IU/L(Sensitivity 96%, Specificity 99%)。
11.適應症 定量檢測血清中Anti-TSH receptorantibody,輔助Graves' disease的鑑別診斷。

12.臨床意義

一種自體免疫性甲狀腺機能亢進疾病,主要由對抗促甲狀腺素受體(TSH receptor, TSHR)的自體抗體所引起。檢測Anti-TSH Receptor Ab(TRAb)對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是有幫助的。 大部份促甲狀腺素受體抗體模擬促甲狀腺素的作用。由於這些抗體不受負回饋系統所調控,甲狀腺受刺激後常常會造成Graves’ disease的臨床甲狀腺毒性狀態。 測定促甲狀腺素受體抗體的適應症包括: (1)偵測或排除自體免疫性甲狀腺機能亢進,並將其與甲狀腺的瀰漫性功能自主(disseminated autonomy)區分。TRAb的存在表示病患的甲狀腺毒症是屬於自體免疫性的病因,而不是由毒性結節型甲狀腺腫所引起。 (2)監控Graves’ disease病患的治療及復發的預測,從而對治療的管理構成一個重要的決策輔助。對Graves’ disease進行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時,,TRAb的水平會有下降的趨向。在服用一個藥物治療的療程後有低水平的TRAb或TRAb消失是表示疾病緩解,因而可以考慮停止治療。 (3)在懷孕第三期時測量TRAb。由於TRAb是屬於IgG類型的抗體,它們可以通過胎盤並造成新生兒的甲狀腺疾病。因此, 有甲狀腺疾病病史的病患在懷孕時測量TRAb對於評估新生兒的甲狀腺疾病風險是重要的。
13.執行組別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8)
14.其他
15.資料來源 Anti-TSH Receptor Ab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EN-TBI)
16.生效日期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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