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 02-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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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2 mL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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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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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氣送方式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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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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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輕度溶血(溶血≧1+)、輕度脂血(脂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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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採檢後2小時內送檢;
(B)血清:分裝血清儲存2~8℃可穩定24小時,超過24小時須儲存於-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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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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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原管儲存於2-8℃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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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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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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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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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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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酵素連結免疫分析法(Enzyme 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 ELISA), UniPh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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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0 μg/mL;
※檢驗報告備註:當此檢測用於大腸直腸癌術後追蹤時,數值≧1.0 μg/mL,表示可能具癌症復發或轉移風險,請與您的主治醫師詳細討論並追蹤。
當此檢測用於癌症風險評估時,檢測後所需採取之建議措施,請詳閱Onko-Sure癌症風險管理手冊,並諮詢您的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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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監控大腸直腸癌病病情變化(progr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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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1.研究數據顯示(Journal of Immunoassay and Immunochemistry, 31: 131-147, 2010),在大腸直腸癌患者血液CEA數值小於10 ng/mL 族群中,DR-70結果與臨床發現之一致性較CEA高。
2.不適合作為DIC檢測用
在腫瘤侵犯臨近組織及轉移時,會造成細胞外間質的破壞,纖維蛋白就把受傷害的部位包圍起來。腫瘤細胞在局部產生蛋白質分解?,才能對外擴張,所以惡性細胞通常具有高濃度的胞漿素活化物質(plasminogen activator),造成局部的纖維蛋白分解。DR-70測定腫瘤、癌性細胞生長擴散的纖維蛋白分解產物,可使用在癌症篩檢及預後監督。DR-70檢查在臨床上各種癌症篩檢的敏感度為51~88%,健康個體的特異性92%。
女性生理期間、急性肝炎或嚴重肝病、肺炎莢膜組織漿菌、肺炎、嚴重感染、化療60天內、手術後30天內、自體免疫性疾病如紅斑性狼瘡、類風濕性關節炎等以及溶血或外傷凝血等因素,可能造成檢測數值假性升高的偽陽性。
乳糜血清會造成檢測數值偏低的偽陰性。
當此檢測用於大腸直腸癌術後追蹤時,當數值≧1.0 μg/mL,表示可能具癌症復發或轉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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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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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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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DR-70 (Onko-Sure)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SI-D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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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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