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
|
(2)建議採檢量:全血3.0 mL
|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
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全血檢體於常溫(15~30℃) 8小時內傳送
|
3.退件條件 |
(1)(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
(2)特殊退件條件:
嚴重溶血(溶血≧4+)
|
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可儲存24小時。
(B)血清:於室溫可儲存24小時,於2~8℃可儲存7天或-20℃以下可儲存5年。
|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委外代檢項目不適用
|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
7.受理時間 |
24小時
|
8.報告時效 |
10天
|
9.檢驗方法 |
Chemiluminescent Microparticle Immunoassay(CMIA), Alinity I, Abbott
|
10.生物參考區間 |
11.12~32.01 mAU/mL
|
11.適應症 |
定量血清中PIVKA-II濃度,協助肝細胞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HCC)的診斷和療效評估。
|
12.臨床意義 |
PIVKA-II為異常的脫羧基凝血?原(des-carboxylatedl prothrombin,DCP),存在於維生素K缺乏或以華法林(warfarin)或苯丙香豆素(phenprocoumon)治療的病患體內。
這種脫羧基凝血?原因無法結合鈣及磷脂,在功能上有缺陷。藉由測量PIVKA-II,可以在傳統凝血測試結果改變或出血前,偵測到缺乏生化維生素K。正常個體中無PIVKA-II存在,但若罹患肝臟疾病及肝臟惡性腫瘤,就算未缺乏維生素K,體內也可能存在PIVKA-II。
檢測PIVKA-II濃度可輔助診斷及預後HCC病患的病情,以及監控治療中的HCC病患。
|
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
14.其他 |
(1)委託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代檢。
(2)目前無台灣族群適用之診斷HCC閾值,不同閾值會影響偵測HCC之敏感特異性,判讀請謹慎。
(3)若病人有在使用vitamin K時,其PIVKA-II檢測結果可能會偏低。
(4)若病人有接受vitamin K antagonists(如warfarin)或抗生素治療時,其PIVKA-II檢測結果可能會偏高。
(5)健保支付標準及規範:
(A)肝硬化之慢性肝炎(含酒精性肝硬化),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i)肝組織切片Metavir F4或Ishak F5以上,另血友病病人及類血友病病人經照會消化系專科醫師同意後,得不作切片;(ii)超音波診斷為肝硬化併食道或胃靜脈曲張,或肝硬化併脾腫大;(iii)電腦斷層或磁振造影檢查診斷為肝硬化。
(B)肝癌接受根除治療之病人。
(C)執行頻率:每年兩次。
|
15.資料來源 |
PIVKA-Ⅱ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SI-PKA)
|
16.生效日期 |
2024/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