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得用04-紫頭管(K2 EDTA tube)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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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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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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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採檢後8小時內全血,以常溫(15~30℃)。
(B)院外傳送:採檢後,離心分離或分裝血清,以2~8℃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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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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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嚴重溶血(溶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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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可儲存8小時;
(B)血清或血漿:分離之血清於常溫(15~30℃)可儲存8小時,於2~8℃可儲存7天,超過7天儲存-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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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檢驗,儲存於室溫。
(B)無法於8小時內檢驗,分離血清儲存於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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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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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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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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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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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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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化學冷光微粒酵素免疫分析法(Two-step chemiluminescent Microparticle Immunoassay;CMIA),Abb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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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5 n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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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協助臨床追蹤squamous cell carcin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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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鱗狀細胞癌相關抗原(SCC抗原)為TA-4結構中的一個次片段(subfraction),是由Kato及Torigoe於1977年首度發表的癌症相關抗原。TA-4是從子宮頸鱗狀細胞癌組織中萃取出來的,其為一種醣蛋白,分子量為48000 Daltons。利用抗TA-4兔血清所做的等電點聚焦法(isoelectric focusing)及免疫轉漬法(immunoblotting)研究結果顯示,TA-4含有至少14個次片段,其等電點從5.44到6.62不等,而SCC抗原即為其中一個純化之次片段,等電點為6.62。
早期研究顯示,患有子宮頸鱗狀細胞癌的女性之血清TA-4濃度經常升高超過正常人。其他研究也指出血清的TA-4濃度可反映出子宮頸鱗狀細胞癌女性患者的疾病程度,亦可用來輔助預測預後、偵測復發及監測疾病狀態。已有報告其他類型的鱗狀細胞癌(咽、喉、上顎、舌頭及頸部)也可測到血清TA-4,但濃度很低。
Crombach等人在患有非惡性及惡性婦科疾病的病人組織萃取液及血清中偵測到SCC抗原。細胞質液SCC抗原濃度在正常鱗狀上皮及外子宮頸的鱗狀細胞癌中被發現明顯高於正常柱狀上皮及外子宮頸、子宮內膜、卵巢和乳房的腺癌。在此研究中,血清SCC抗原濃度對於偵測原發性子宮頸癌的臨床敏感度從第一期的29%增加到第四期的89%。
已有人研究包括肺、食道、頭頸部、肛門及皮膚等其他鱗狀 細胞惡性病中的SCC抗原。一般來說,這些組織所見到的型態和子宮頸鱗狀細胞癌所見到的類似,意即腫瘤越晚期,SCC抗原濃度越高。研究人員已發表連續測定抗原濃度可顯示出疾病是否復發、治療後是否有殘餘疾病及對治療之反應。
SCC的檢測結果會因試劑廠商之檢測方法和試劑特異性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不同廠商試劑及檢測方法的檢測結果不可互換使用。目前本院使用的檢測試劑為Abbott Architect SCC試劑套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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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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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檢測試劑為Abbott Architect SCC試劑套組,因試劑廠商之檢測方法和試劑特異性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不同廠商試劑及檢測方法的檢測結果不可互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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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SCC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SI-S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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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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