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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醫學科網站 檢驗通告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Herpes simplex virus culture
檢驗收費碼 FVPISO4 健保碼(點數) 14001B(35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是 ,代檢費用請洽轉介中心(聯絡電話:04-7238595轉3171)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A)Other, please specify / #35-50mL無菌試管 (B)喉頭拭子 / #43-病毒咽喉/直腸拭子、#81-RP拭子/保存液 (C)血液 / #4-紫頭管(K2EDTA) (D)水?液拭子 / #43-病毒咽喉/直腸拭子、#81-RP拭子/保存液 (E)陰道拭子 / #43-病毒咽喉/直腸拭子、#81-RP拭子/保存液 (F)腦脊髓液 / #53-無菌綠頭管/亦可使用#74-黑頭無菌玻璃管代替 (G)組織 / #35-50mL無菌試管 (H)鼻咽抽取液 / #35-50mL無菌試管 (I)鼻咽拭子 / #49-病毒拭子/傳送管、#81-RP拭子/保存液 (J)氣管沖洗液 / #35-50mL無菌試管
(2)建議採檢量:(A)血液、腦脊髓液、鼻咽抽取液、氣管沖洗液:至少2 mL (B)組織:5mm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檢體採集方式請參閱檢驗資訊系統檢體採集標準作業程序
2.檢體傳送要求 (1)血液檢體:室溫8小時內傳送,不可以離心。 (2)非血液檢體:室溫4小時內傳送,或2-8℃2天內冷藏傳送。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血液檢體:室溫4小時內傳送,或2-8℃2天內冷藏傳送。 (B)非血液檢體:室溫8小時內傳送,不可以離心。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血液檢體:採檢後8小時內進行處理,儲存於室溫。 (B)非血液檢體:保存於2-8℃2天,或-70℃可保存更長的時間。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A)檢驗執行後的剩餘檢體保存於-70℃冰箱至少一年 (B)分離出的病毒株保存於-70℃冰箱至少一年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14天
9.檢驗方法 利用細胞株接種檢體,觀察細胞株是否有受感染而產生細胞病變,然後再以免疫螢光抗體染色的方式加以鑑定。
10.生物參考區間 No virus isolated
11.適應症 協助臨床醫師診斷Herpes simplex virus的感染或疾病

12.臨床意義

由檢由檢體中分離出的病毒,表示患者可能有該病毒的感染。此檢驗醫令僅針對懷疑呼吸道病毒感染進行培養與鑑定,可以培養鑑定出的病毒種類,請見其他資訊。
13.執行組別 (1)執行組別:微生物組 (2)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9
14.其他
15.資料來源 Isol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virus標準檢驗程序(6870-SIP-VP-ISO)
16.生效日期 202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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