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醫學部通知
檢字10735
日 期:2018年10月04日
受文者:彰基醫護同工
主 旨:1.停用檢體採集容器23號化學潛血糞便收集瓶
2.檢體採集標準作業程序(6800-SOP-16-001)修訂公告
說 明:
1.即日起停用23號化學潛血糞便收集瓶。因此容器在體系分院仍可使用,請各護理站將庫存之採檢容器,退回二期10樓檢驗醫學部,請相關單位配合執行檢體容器回收作業。
2.2018年10月8日起檢體採集標準作業程序(6800-SOP-16-001)修訂公告實施。本次修訂內容摘要如下:
4.14眼睛檢體採集
4.14.1檢體的採集應由眼科醫師執行
4.14.2採集步驟
(1) 結膜拭子
(A) 在藥物使用前,以嗜氧拭子在結膜表面來回滾動
(B) 以兩支不同嗜氧拭子分別採集左、右眼,拭子應註記左、右眼。
(C) 採檢後應立即接種培養基,以右眼的拭子以水平方向劃數條線,左眼的拭子以垂直方向劃3條線,接種於同一培養基。
4.17.9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檢體採集
(3) 檢體迅速送至檢驗醫學部;如無法馬上送檢,需在2-8℃下24小時內送檢。
4.29.4藥物監測濃度檢體採檢
依據每一藥物之醫囑指定時間進行採檢,如下表所示
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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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囑選項(抽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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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ka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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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下次給藥前
£ Peak: 靜脈點滴0.5 hrs後,再隔0.5 hrs抽血或I.M注射1 hr後抽血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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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tami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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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 下次給藥前30分鐘內抽血
£ Peak: 靜脈點滴0.5hrs後,再隔0.5hrs抽血或I.M注射1hr後抽血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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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comy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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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 下次給藥前30分鐘內抽血
£ Peak: 輸注結束後,隔1 hr再抽血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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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lospo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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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下次給藥前
£ Peak:口服給藥2 hrs後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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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roli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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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下次給藥前抽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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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oli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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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下次給藥前抽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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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o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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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 下次給藥前抽
£ Peak:給予負載劑量後6 hrs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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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h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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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 給藥後至少12 hrs 或下次給藥前抽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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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amazep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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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 下次給藥前抽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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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phyl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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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 下次給藥前抽
£ Peak:
1.間歇滴注:給藥後1 hr抽
2.持續滴注:開始持續給藥後8 hr,然後每24 hr內均可抽。
3.口服4-6 hrs後抽。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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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obarb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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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 下次給藥前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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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proic a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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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ough: 下次給藥前
£ Peak: 持續滴注:第一次給藥後8hr,然後每24hr內均可抽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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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yt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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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ugh: 下次給藥前
£ Peak:
I.V.: 給藥後2-4 hrs
Oral給藥後約6 hrs(3-9hrs)
£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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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aminop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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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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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6血液培養(Blood culture)檢體採檢
(3) 經靜脈穿刺採血
(D) 皮膚清潔及消毒
(a) 先以75%酒精棉枝或酒精棉片由內往外螺旋狀消毒採檢部位,待酒精自然風乾。
(b) 再以水溶性碘液(povidone-iodine)由內往外螺旋狀消毒欲抽血部位,停留至少90秒,不可碰觸消毒部位。若使用酒精性碘酊(tincture of iodine)消毒則需停留2分鐘;門診檢驗室使用為水溶性碘液。
4.29.7血液凝固檢體採檢
(1) 避免經由使用肝素沖洗過的管路採集檢體。如果檢體必須經由內導管來取得,須要考慮heparin的污染及檢體被稀釋的可能。當檢體必須經由肝素沖洗過的管路採集時,需要使用5mL的生理食鹽水來沖洗,且最前面5mL的血或6倍的管路體積的血量須丟棄後才能採集血液凝固試驗的檢體。
(2) 當檢體是由Normal saline lock(capped off venous port)取得時,須將2倍管路體積的血量丟棄後才能採集血液凝固試驗的檢體。
3.相關問題,請聯絡檢驗醫學部主任醫檢師鄭敏琳,分機5940。
檢驗醫學部主任 林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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