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醫學部通知
檢字10712
日 期:2018年2月27日
受文者:全體醫護人員
主 旨:異動Tryptase(檢驗醫令FSITRY)收費方式
說 明:
一、 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Tryptase檢驗之健保申請碼,因此自2018年2月23日起調整本院Tryptase(檢驗醫令FSITRY)之收費方式,由自費改為健保給付(健保碼12209B)。
二、 Tryptase健保支付標準及規範:(附件ㄧ、附件二)
1. 適應症:疑過敏性休克,臨床上出現以下任一狀況:
(A)急性出現病徵累及皮膚/黏膜組織(如:全身性蕁麻疹、發癢或潮紅、嘴唇-舌-懸雍垂水腫),且合併血壓下降或終器官失能(如:暈倒、昏厥、大小便失禁)。
(B)於接觸可能過敏原後,快速(幾秒至幾小時內)出現血壓下降或終器官失能(如:暈倒、昏厥、大小便失禁),且出現A至C一項以上病徵:
(i) 累及皮膚/黏膜組織(如:全身性蕁麻疹、發癢或潮紅、嘴唇-舌-懸雍垂水腫)。
(ii)危及呼吸(如:喘、哮鳴-支氣管攣縮)、喘鳴、尖峰流速下降、低血氧)。
(iii)持續腸胃道症狀(如:腹部絞痛、嘔吐)。
(C)接觸可能過敏原後血壓快速下降(數分鐘至數小時內):
(i) 成人血壓下降之定義:收縮壓小於90 mmHg或下降大於其人血壓基礎值30%以上。
(ii)嬰幼兒或兒童血壓下降之定義
(a)一個月至一歲:低於70 mmHg。
(b)一至十歲:低於[70 mmHg + (2×age)]。
(c)十一至十七歲:低於90 mmHg或收縮壓下降大於其人血壓基礎值30%以上。
2. 支付規範:執行時點為症狀發生後6小時內及24~48小時。
三、 相關問題,請聯絡總醫檢師蕭玉鑫,分機5940。
檢驗醫學部主任 林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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