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醫學部通知
檢字111001
日 期:2022年01月13日
受文者:總院醫護人員
主 旨:因應疾管署公告,修改痰液結核分枝桿菌培養相關醫令,於2022年01月15日凌晨零時啟用。
說 明:
一、依照疾病管制署來函(疾管慢字第1100300971號,如附件)辦理。
1.疾管署結核病診治指引建議對疑似結核病人於初次送檢痰液結核菌培養時,同時篩檢痰液結核菌核酸(即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簡稱NAA)。
2. 因應結核菌液態培養(MGIT)檢驗套組出現添加劑供貨短缺之情形(詳見附件),說明”二”措施(同時執行NAA)可減少因檢驗培養延遲發現結核病個案之可能性。
二、檢驗醫學部將新增醫令Mycobacterium culture and acid-fast stain (sputum first screening)(分枝桿菌培養及抗酸菌染色(痰初篩)(檢驗碼:FMITBQ),並於2022年01月15日凌晨零時啟用。新增內容說明如下:
1.限疑似個案初查痰(呼吸道檢體)培養開立,建議仍開立三套培養醫囑。
2.無論痰液是否檢出抗酸菌,實驗室均會主動擇一套痰液濃縮沉渣(以有檢出抗酸菌者優先)執行一次NAA檢驗,主治醫師無須再補開臨床醫囑。
3.檢體種類:呼吸道檢體(痰液)。
三、原有醫令Mycobacterium culture and acid-fast stain (分枝桿菌培養及抗酸菌染色)(檢驗碼:FMITBF),仍繼續提供臨床使用。異動內容說明如下:
1.檢體種類:呼吸道檢體(痰液、氣管肺泡沖洗液)、胸水、腦脊髓液及其他檢體。
2.無論上設檢體是否檢出抗酸菌,實驗室均須等候補開NAA醫囑才會執行NAA。
四、NAA檢驗醫令為MTBC & RIF gene (結核菌群和RIF 基因)(檢驗碼:FVPMTD),檢體限制種類為呼吸道檢體(痰液、氣管肺泡沖洗液)、胸水、腦脊髓液。
五、若有任何疑問,請連絡龔芳彥總醫檢師 (分機 5940)。
檢驗醫學部主任 林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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