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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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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至櫃台掛號,診間醫師開立診斷書後,至一樓批掛號處蓋章並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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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齊相關證件(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並填寫 "
查詢病歷資料同意書"後至至櫃台掛號,診間醫師開立資料後,至一樓批掛號處蓋章並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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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院或出院48小時內過往者,需填死亡時間證明書(在院中請病房護士提供)並攜帶過往者身份證,先至掛號櫃台掛號,診間醫師開立診斷書後,至一樓批掛號處蓋章並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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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醫師開立重大傷病申請書,至一樓掛號處蓋章並繳費,約15天到九樓申報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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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身份證及殘障鑑定表格,至掛號櫃檯掛號,由醫師開立鑑定表格,至一樓批掛號處繳費。(鑑定表格由醫院寄至各縣政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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