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72病房 陳素慧護理師
前言
骨髓移植是一項新的科技,有關骨髓移植的發展,源自於1956年至1960年奠定理論,並經由不斷的臨床實驗,在1970年代便有了突破性的成就,使得血液病患獲得了一線生機,許多病人因此獲得更適當的治療而痊癒,但骨髓移植過程是相當複雜且辛苦的,對病人來說,它會使生命受到威脅及毒性等副作用,因此照護者在移植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除了細心照顧也要提供處理複雜的治療的過程,並在這過程中給予情感的支持。
骨髓移植的概念
定義:是指將健康的骨髓輸入,取代原本不健康的骨髓使其發揮正常的骨髓功能;移植前會先接受高劑量的化療或放射線治療以消滅腫瘤和原本不健康的骨髓。
骨髓之抽取:需在開刀房全身麻醉下,依捐髓者的體重抽取骨髓的量(10 ~ 20毫升 / 公斤體重)由雙側腸骨後髂脊處抽取骨髓細胞。
周邊血液幹細胞之抽取(自體):事先需化療加注射GCSF以增加血液內造血幹細胞的數量,之後在血庫使用血球分離機抽取。
方法:以輸血之方式自大血管輸入所抽取的骨髓或周邊血幹細胞。
合併症:
1.化療及放射線治療之副作用。
2.所輸入之骨髓引起之合併症。
種類:主要有三種型態:1.自體移植、2.異體移植、3.基因移植
- 自體移植(Autologous)
包括病人自己健康的骨髓或血液幹細胞的排除、儲藏和回輸,即Donor是自己。
- 異體移植(Syngeneic / Allogeneic)
輸入捐贈者的骨髓或血液幹細胞,最理想的捐贈者的HLA是和病人相合的。
1.同卵雙胞胎移植(Twin):HLA(人類白血球抗原)完全吻合,沒有GVHD或排斥的問題。
2.同胞兄弟姊妹:機會有1/4。
3.親屬間或非親屬。對於無HLA相合的病人或年齡太大的病患可以考慮採用周邊血液幹細胞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