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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一般診斷書

病歷資料複製

死亡診斷書

代辦健保重大傷病卡

(包括摘要、報告)

申請者

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限本人或直系親屬(配偶、父母或子女)

家屬或委託他人代辦

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受理方式

電話預約或現場掛號

現場辦理

現場掛號

由一樓批價處代辦

申請程序

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至掛號處辦理掛號。診間醫師開立診斷書後,至一樓批價處,蓋章並繳費。

備齊下列證件,並填寫『開具診斷書及病歷複製申請書』後,至一樓掛號處辦理掛號。

如患者在本院或出院48小時內死亡,請家屬填妥「死亡時間證明書」,攜帶患者身分證,預約原主治醫師門診開立證書。

由醫師開立重大傷病申請書之後,至一樓批價處繳費,15個工作天後即可來院領回重大傷病卡。

受理時間

同門診看診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週六:上午09:00~11:00

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週六:上午09:00~11:00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晚上8:30;週六:上午8:00~12:00

注意事項

1.由患者本人辦理(請攜帶患者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或委託他人代辦(請攜帶委託者與被委託者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印章)。

2.填寫『開具診斷書及病歷複製申請書』,需有 "立同意書人之簽章"及"被委託人之簽章"。

3.十八歲以下患者,由監護人代辦申請者,可免填具『查詢病歷資料同意書』。如委託非監護人代辦申請者,請攜帶患者本人、監護人等身份證戶口名簿正本、印章,以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件。

請攜帶患者身份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及「死亡時間診斷書」。

※保險公司申請病歷相關文件:請保險公司行文向本院病歷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