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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醫學科網站 檢驗通告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Amikacin
檢驗收費碼 FDPAMI 健保碼(點數) 10512B(32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04號紫頭管(K2EDTA)或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II)
(2)建議採檢量:全血2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血液檢體採集時間參照<檢體採集標準作業程序>(6800-SOP-16-001)之血中藥物濃度監測章節。 指定採血時間trough:下次給藥前 指定採血時間Peak:靜脈點滴0.5 hr後,再隔0.5 hr抽血或肌肉(IM)注射後1 hr再抽血。
2.檢體傳送要求 以人工傳送或氣送方式送檢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採檢時間與醫囑時間不符、嚴重溶血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建議採檢後4小時送檢 (自訂)。 (B)分離的血清或血漿儲存在15-30℃的環境下可保存8小時。 (C)如無法在8小時內完成檢測,血清或血漿應該保存在2-8℃的環境中,48小時內完成檢驗。 (D)超過48小時,檢體應該冰凍在-20℃以下的環境。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該項目不適用(委外代檢項目)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冰箱2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委外代檢項目不適用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48小時
9.檢驗方法 Enzyme Multiple Immunoassay (EMIT)
10.生物參考區間 (1)Therapeutic range- Peak: 20.0-25.0 μg/mL;Trough:1.0-4.0 μg/mL (2)嚴重感染- Peak:25.0-30.0 μg/mL;Trough:5.0-8.0 μg/mL
11.適應症 定量血漿中Amikacin之濃度作為臨床治療藥物Amikacin血中藥物濃度監控之依據

12.臨床意義

Amikacin是一種半合成的氨基糖甘類抗生素(aminoglycoside) ,對很多病源體具有殺菌的活性,包括許多對其他氧基糖甘類抗生素產生抗藥性的細菌。Amikacin在體外具有對抗格蘭氏陰性菌、產青?素?及非產青?素?的葡萄球菌之活性。其藥效主要是在對氧基糖甘類失活酵素(aminoglycoside-inactivating enzymes)有高程度的抗性。針對格蘭氏陰性菌及格蘭氏陽性菌,半衰期為1.9-2.8小時,服藥後10~15小時濃度最穩定。一般用治療與氣管有關的肺炎及小孩格蘭氏陽性菌血症。 Amikacin具腎臟、聽覺、前庭毒性、發熱發疹等副作用。
13.執行組別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8)
14.其他 委託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代檢
15.資料來源 Amikacin 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DP-AMI)
16.生效日期 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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