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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醫學科網站 檢驗通告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GOT (AST)
檢驗收費碼 FBIGOT、FRCGOT、FCCGOT(限中華院區) 健保碼(點數) 09025C(5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是 ,代檢費用請洽轉介中心(聯絡電話:04-7238595轉3171)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03號綠頭管(Lithium Heparin)得用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Ⅱ)替代。
(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全血檢體於室溫(15~25℃) 4小時內傳送; (B)院外傳送:分離或分裝血漿或血清,以冷藏方式傳送。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溶血(≧1+)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室溫儲存4小時。 (B)血清或血漿:於室溫儲存4天,於2~8℃可儲存7天,若超過7天請於-20℃以下儲存。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檢驗,分離血清或血漿儲存於室溫(15~25℃)。 (B)無法於8小時內檢驗,分離血清或血漿儲存於2~8℃。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2~8℃儲存3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CC單於非中華院區實驗室操作時間,檢體送回總院檢驗醫學部。
8.報告時效 (1)急診或病房急件(RC單):40分鐘 (2)門診等候報告:50分鐘 (3)病房一般件(BI單):4小時 (4)門診一般件:24小時 (5) CC單:1小時(中華院區受理時段),4小時(轉送總院檢驗醫學部)
9.檢驗方法 UV/NADH (Rate method)
10.生物參考區間 15~41 U/L
11.適應症 定量血清或血漿中GOT(AST)的活性,協助肝臟及心臟等疾病之診斷。

12.臨床意義

血清AST係為催化胺基酸與酮酸兩者間胺基轉移的酵素之一。大量存在於肝臟、心臟組織,肌肉、腎臟、胰臟也存在中等量的 AST, 當這些器官受損時,AST 會釋放於血液,而造成血液的 AST 上升,於肝臟疾病診斷AST較ALT不具專一性。AST於心肌梗塞後6~8小時血清AST會開始上升,48小時開始降低至正常範圍,AST對心肌梗塞不具專一性。 AST顯著增加於急性病毒肝炎、中毒性肝炎,中度增加於肝外膽道阻塞、肝內膽阻塞、慢性活動性肝炎、心肌梗塞,輕度上升酒精性脂肪肝、肝硬化、膽管性硬化、胰臟炎、降低於尿毒症等。
13.執行組別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CC單:中華院區臨床服務組(04-7238595轉2162(中華院區受理時段)) 或5935
14.其他 CC單不受理代檢
15.資料來源 AST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BI-GOT)
16.生效日期 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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