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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檢驗醫學科網站 檢驗通告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Alpha-fetoprotein
檢驗收費碼 FSIFET、FRCFET 健保碼(點數) 12007C(20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是 ,代檢費用請洽轉介中心(聯絡電話:04-7238595轉3171)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血液/02號黃頭管(Serum separator tube II)
(2)建議採檢量:全血3.5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1)傳送方式:以人工或氣送方式傳送 (2)傳送環境要求: (A)院內傳送:採檢後8小時內全血傳送; (B)院外傳送:血液檢體,採檢後8小時內全血以常溫(15~30℃)或離心分離/分裝血清,以常溫或2~8℃傳送。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A)全血:於常溫(15~30℃)可儲存8小時; (B)血清或血漿:分離血清或血漿於室溫可儲存8小時,於2~8℃冰箱可儲存48小時,於-20℃以下可儲存更長時間。 (C)檢體只能回溶一次。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A)可於8小時內上機,血清或血漿儲存於室溫(15~30℃); (B)無法於8小時內上機,血清或血漿儲存於2~8℃。 (C)超過48小時上機,須分裝冷凍保存於-20℃以下。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儲存於2~8℃ 3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2天,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1)急件時效(RC單):150分鐘;(2)一般件(SI單):2天
9.檢驗方法 雙向免疫酵素冷光分析法(two-site immunoenzymatic assay , sandwich)
10.生物參考區間 ≦9.0 ng/mL
11.適應症 定量偵測人類血清中甲型胎兒蛋白(Alpha–fetoprotein, AFP)的量,協助臨床產AFP的腫瘤疾病之治療與追蹤。

12.臨床意義

α-胎兒蛋白(AFP)是一種單鏈醣蛋白,分子量為70,000 daltons。AFP與白蛋白高度相似,兩種蛋白質共同構成胎兒循環中的兩種主要蛋白質種主要蛋白質,AFP的產生主要發生在胎兒肝臟和卵黃囊中,其他器官的產生程度較低,因此在胎兒13週時AFP濃度會達到高峰,之後會逐漸下降,值至出生,到2歲時,正常狀況下還可檢測到微量的AFP。但當某些惡性腫瘤或懷孕時,會再次出現高濃度AFP。 Tatarinov最早證明甲型胎兒蛋白是一種腫瘤相關蛋白。隨後的研究證實了原發性肝癌中甲型胎兒蛋白濃度的升高,並將這種研究拓展到其他的惡性腫瘤研究,特別是睪丸非精原細胞瘤。 此項睪丸非精原細胞瘤中甲型胎兒蛋白升高的發現,使得鑑別診斷胚胎細胞腫瘤變得更為容易。因為單純的精原細胞瘤是不會引起甲型胎兒蛋白的升高。在睪丸非精原細胞瘤病人中改變的甲型胎兒蛋白濃度有助於疾病的預測及診斷。例如甲型胎兒蛋白與人類絨毛膜性腺激素的結合,可作為預測罹患睪丸非精原細胞瘤病人存活的良好指標。此外,治療後病人血清中濃度的下降表示著成功的治療,而濃度上升則通常表示腫瘤的殘留或復發。 甲型胎兒蛋白濃度升高也可在毛細管擴張運動失調症、遺傳性高酪胺酸血症、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症、急性與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以及其他惡性腫瘤中發現。因此,甲型胎兒蛋白不推薦做為一般人腫瘤檢測的篩檢工具。 本院使用Access AFP檢驗試劑檢測AFP,不同平台檢驗報告不可互相比較使用。
13.執行組別 生化免疫組(連絡電話:04-7238595轉5935)
14.其他
15.資料來源 Alpha-fetoprotein標準檢驗程序(6830-SIP-SI-FET)
16.生效日期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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