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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98/9/15 |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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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各研究單位之機構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宜暫緩受理適用該條例草案規範之新申請生物醫學研究案件;已審議通過者,請確實督導其執行符合該條例草案之精神,並函報本署辦理情形。 |
附 件: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tif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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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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